常规要求: 回收企业需在公告公示前1个月,完成以下基础资质的验证要求(有效期1年): 1、是平台的签约回收企业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经营范围符合废旧物资回收,或证明有废料相关的加工制造能力(以营业执照为准),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(商务委员会颁发)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证书(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颁发)和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(公安局颁发)等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以近一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制度为准)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准,如设备、场地租用或采购合同,房产证件等) 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以缴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为准,最近一期,缴纳人员数符合业务开展要求) 5、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书面证明接合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.court.gov.cn的查询结果为准)
6、投标人不得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(网站截图加盖公章)。 7、按照《固废法》要求,竞买人需提供与利废企业签署的,涉及本项目标的的长期废料收购合同,且利废企业必须有所在区域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核表或环评报告意见,利废企业限上海市注册企业。(提供营业执照,环评文件,文件需要复印件加盖利废企业公章) 回收企业需要在交易开始前1个工作日,完成以下资质的补充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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